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作为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自2016年3月起开展了第八批中国医药商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方案》,依据公开的评价方法和程序,以本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按照“公平、科学、规范、专业”的准则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第八批自愿参评企业共17家医药企业,经第三方评价机构客观测评,并经协会行业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已确定了这17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现予以公示,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
公示期自2016年11月14日—2014年11月29日,共15天。公示期内,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我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联系。
公示网址: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网站 http://www.capc.org.cn
联系人:及国良陈颖君 e-mail:jgl106@sina.com
电话:010-67273832,87273564